投资运作

时间:2014-02-18



当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财产到账,且当事人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后,委托财产进入投资运作阶段。



下一篇:账户开立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联系我们: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
  • 100073
  • 010-66578700
  • 010-66295888
  • 400 628 5888

职位招聘

目前我们有0个职位空缺,马上加入我们吧!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