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东方基金带您细致拆解(上篇)

时间:2022-11-18



个人养老金制度千呼万唤始出来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东方基金看来,个人养老金可以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目前,我国当前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业年金形式的职业养老保障以及个人养老保障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其中基本养老保障作为第一支柱,占比超过60%,但由于其采取现收现付制,在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下,基本养老金的支出逐年增加,财政压力加大。因此,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保障,政策的推出与落实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鉴于养老目标基金的存续时间长,缴费稳定持续,资金具有长期投资的属性,个人养老金也可以作为长期资金,在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起到“压舱石”的作用。

今天,东方基金就先带大家了解一下个人养老金的参与方式、缴纳额度等基础知识,便于您后续参加个人养老金。

首先,关于个人养老金如何参与。需要参加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 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而在开立个人账户后,可以选择一家银行以柜面或电子渠道的方式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该资金账户参照Ⅱ类户进行管理,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绑定,不收取管理费。

需要注意的是,参与人如要变更资金账户的,应向原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原有账户办理转移手续。

另外,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 ,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支持通过商业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现金等途径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对于超出当年缴费额度上限的,银行予以提示,并不予受理。

在您参与个人养老金后,相关账户资金将实行闭环管理,交易资金必须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产品发行、销售机构为参加人提供便利的购买、赎回等服务,在符合监管规则及产品合同的前提下,支持参加人进行产品转换。对于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介绍了这么多,很多居民还是更为关注个人养老金账户如何领取的问题。

现行制度规定,参加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达到领取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在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通过信息平台检验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另外,对于参加人身故的特殊情况,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参加人完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资产)转移,或者账户内的资金(资产)领取后,银行注销该资金账户。

相信至此您已基本了解了个人养老金的参与、领取等关键信息。下一期,东方基金还将为您介绍参与个人养老金的优惠政策、投资范围,让您投资更加得心应手。

(基金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东方基金带您细致...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联系我们: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
  • 100073
  • 010-66578700
  • 010-66295888
  • 400 628 5888

职位招聘

目前我们有0个职位空缺,马上加入我们吧!

了解更多